
业务办理指南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非居民过户、更名)
发布时间:2022/7/28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非居民过户、更名)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申请受理 |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时,请先结清电费。 请您按照《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新户名所需的申请资料。 |
温馨提示 |
签订《供用电合同》后,变更信息于次月生效。 过户前客户双方自行做好电费结算。 |
业务意见征询说明
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使我们的服务日臻完善,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拨打电话57952585或者登陆www.shsdne.com反馈,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经您签名后,一份由您惠存,一份由我公司留存。
本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知晓。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名称 | 资料说明 | 备注 |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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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书 |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证》 (2)其他证明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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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户、更名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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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 |
| 委托代理人办理用电业务时必备 |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
备注:如无特殊说明,“客户申请所需资料”均指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