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办理指南
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办理告知书(非居民)
发布时间:2022/7/28
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办理告知书(非居民)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营业厅办理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① 并网申请 |
1、在受理您用电申请时,您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①并网申请书; ②投资方(或完全自行投资项目业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证、房产证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复印件)、用户清单(每用电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 ③投资方(或完全自行投资项目业主)如租赁(或使用)其它用户屋顶所有者的,租赁(或使用)整租 协议或分组合同/协议(复印件)。如使用屋顶是本单位同一法人的不需提供; ④初步设计接入用户内部的接入容量、接入电气接线图、用电情况分析报告等或提供项目上报的可研报 告资料二份;如投资项目需经政府核准的项目,提供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⑤若您受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还需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
② 接入方案答复 |
受理您的申请后,我们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接入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接入系统方案,第一类项目 40 个工作日(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单点并网项目20个工作日,多点并网项目30个工作日)、第二类项目60个工作日内答复接入系统方案。 |
③ 设计文件审核 |
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答复意见。 |
④ 并网验收与调试 |
工程竣工后,请您及时报验,工程竣工后,请您及时报验,我们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0.4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电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电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 |
⑤ 并网运行 |
我们将与您签署关于购售电、供用电和调度方面的合同,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表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 |
⑥ 其他告知事项 |
Ø 我们在并网及后续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Ø 若您属于 35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或 10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 点总装机容量超过 6 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 50%的分布式电源项目,我们将在 50 个工作日内答复接入系统方案。 Ø 您可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查询并选择具备相应资 质的设计单位;登陆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 http://www.12398.gov.cn/查询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试验单位。 Ø 在完成并网后,请您及时向地市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纳入补助目录申请;政府相关部 门批准后,请及时告知我们,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
三、业务意见征询说明
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使我们的服务日臻完善,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拨打电话57952585或者登陆www.shsdne.com反馈,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经您签名后,一份由您惠存,一份由我公司留存。
本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知晓。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