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办理指南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居民客户)
发布时间:2022/7/28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居民客户)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①申请受理 |
请您按照《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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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装表接电 |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如现场具备条件,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如现场不具备条件,在您完成受电工程后通知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温馨提示:我公司负责外线工程施工,客户受电工程由您负责。您应自主购买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及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客户受电工程施工。 |
三、业务意见征询说明
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使我们的服务日臻完善,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拨打电话57952585或者登陆www.shsdne.com反馈,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经您签名后,一份由您惠存,一份由我公司留存。
本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知晓。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名称 | 资料说明 | 备注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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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书 | 与用电地址一致的: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 (3)《房屋租赁证》 (4)区级及以上政府批文 (5)其他证明文书 | 必备左边所列五项之一 |
3.用电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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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 委托代理人办理用电业务时必备 |
备注:
1. 如无特殊说明,“客户申请所需资料”均指资料原件。
2. 对于增容用户,本公司已有客户资料且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内,则无需再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