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办理指南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居民过户、更名)
发布时间:2022/7/28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居民过户、更名)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申请受理 |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时,请先结清电费。 请您按照《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新户名所需的申请资料。 |
温馨提示 |
1、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将根据房屋产权变更日期从您办理过户后的第一个出账月起重新核定。 2、过户前客户双方请自行做好电费结算和银行电子划账信息的变更。 3、在抄表日之后办理过户的客户,变更信息于次月生效。 |
业务意见征询说明
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使我们的服务日臻完善,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拨打电话57952585或者登陆www.shsdne.com反馈,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经您签名后,一份由您惠存,一份由我公司留存。
本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知晓。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名称 | 资料说明 | 备注 |
1.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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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书 | 与用电地址一致的: (1)《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 (2)《宅基地使用证》 (3)《房屋租赁证》 (4)其他证明文书 | 必备左边所列四项之一 |
3.过户、更名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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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 委托代理人办理用电业务时必备 |
备注:如无特殊说明,“客户申请所需资料”均指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