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办理指南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2022/7/28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上海石电能源有限公司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
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① 申请受理 |
请您按照《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
② 供电方案答复并缴费 |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并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请按照政府物价部门价格标准交清相关费用。 |
③ 工程设计 |
请您自主选择产权范围内工程的设计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 |
④ 工程施工 |
根据国家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请您自主选择您产权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在5个工作内完成竣工检验。 |
⑤ 装表接电 |
在竣工检验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并结清所有费用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
三、业务意见征询说明
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使我们的服务日臻完善,如您对我们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拨打电话57952585或者登陆www.shsdne.com反馈,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经您签名后,一份由您惠存,一份由我公司留存。
本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知晓。
客户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客户申请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名称 | 资料说明 | 备注 |
1.用电主体资格证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必备 |
2.项目批复 | (1)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 (2)上海市发改委立项批文 (3)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备案、核准文件 | 必备左边所列三项之一 |
3.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 |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书 (5)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6)新编(变更)门弄(楼)号码通知单 (7)其他证明文书 | 必备左边所列七项之一 |
4.用电申请单据 | 申请单及设备统计表 | 必备 |
5.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委托书 |
| 如委托实施供电配套工程建设 |
6.授权委托书 |
| 委托代理人办理用电业务时必备 |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 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
备注:如无特殊说明,“客户申请所需资料”均指资料原件。